什么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职责任务是什么?
外国在中国境内设立检验和鉴定机构有哪些规定?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
法定检验商品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免验?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为什么要重视对外贸易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
怎样制订贸易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怎样订好外贸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签订贸易合同中包装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检验、复验和检验机构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贸易合同索赔条款一般有哪些内容?
怎样制订贸易合同中检验索赔条款?
什么是索赔、理赔和拒赔?
国际贸易中发生索赔有哪些原因?
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有哪些种类?
商品包装的功能是什么?
什么叫包装标志?包装标志有哪几种?
什么是成交样品?什么是参考样品?

外国在中国境内设立检验和鉴定机构有哪些规定?


  国家对外国在中国境内设立检验和鉴定机构的规定有:

(1)《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外国在中国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经国家检验检疫局审核同意,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批准和登记手续,方可在指定的范围内,接受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并接受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管理。

(2)《设立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司的审批规定》(1995年10月9日)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司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10月22日)规定:

①外国检验鉴定公司不得在中国境内独资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司;

②中外合资检验鉴定公司必须按《设立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司的审批规定》,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审核同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